
滬港通及深港通是香港、上海和深圳股票交易所的合作計劃,使國際和內地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地交易所的交易和結算系統來交易對方市場的證券。
首次推出於2014年11月,覆蓋上海、深圳和香港的股票市場,該計劃現在共有超過2,000隻合資格股票。滬港通及深港通首次為內地及香港市場的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可行、可控、可擴容的渠道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為內地資本賬戶下一階段的開放及人民幣國際化鋪平了道路。
投資者及參與者資格
聯交所接納所有香港 及海外投資者參與滬港通及深港通買賣中華通證券。
只有內地機構投資者及符合 條件的個人投資者方可參與南向交易買賣港股通股票,相關條件為個人投資者在 其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 50 萬元。
所有的聯交所的交易所參與者、上海交易所會員、深圳交易所會員、香港結算的結算參與者以及中國結算參與人均可參與滬港通及深港通,惟參與者須符合相關交易所及╱或結算所指定的若干資訊技術性能、風險管理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合資格股份
有關合資格股份詳情請查閱港交易所網站 按此連結
交易貨幣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買賣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將以人民幣進行交易及交收。
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將以港幣交易,與中國結算或其參與人則以人民幣交收
訂單類型
對於北向交易,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全日只接受限價訂單(上交所限價訂單可於 指定價格或更優價格撮合)。對於南向交易,在開市前時段只接受競價限價盤, 而在連續交易時段只接受增強限價盤
不允許回轉交易
兩個中華通市場均不允許回轉交易。因此,香港與海外投資者於 T 日買入滬股通 及深股通股票後僅可於 T+1 日或之後賣出(請參考前端監控)。
至於南向交易,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則可進行回轉交易。
交易時段
香港證券市場交易於週一至週五(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時間如下:
全日交易 | 半日交易 | ||
---|---|---|---|
競價時段 | 開市前時段 | 上午9時至上午9時30分 | |
持續交易時段 | 早市 | 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 | |
延續早市 | 中午12時至下午1時 | 不適用 | |
午市 | 下午1時至下午4時 | 不適用 | |
競價時段 |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 下午4時至 | 中午12時至 |
下午4時08分與下午4時10分之間隨機收市 | 下午12時08分與下午12時10分之間隨機收市 |
滬深港通(北向交易)交易於週一至週五(非北向交易日除外)進行,交易時間如下:
上交所及深交所交易時段 | 交易所參與者落北向訂單的時段(1) | |
---|---|---|
開市集合競價 | 上午9時15分至上午9時25分 | 上午9時10分 |
連續競價(早市) | 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1時30分 | 至上午11時30分 |
連續競價(午市) | 下午1時至下午2時57分 | 中午12時55分 |
收盤集合競價 | 下午2時57分至下午3時 | 至下午3時 |
注(1):
時段 | 備註 |
---|---|
上午9時20分至上午9時25分 | 上交所及深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下午2時57至下午3時 | 上交所及深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上午9時10分至上午9時15分、 上午9時25分至上午9時30分、 中午12時55分至下午1時 | 上交所及深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假期安排
於銀行假期特別安排推出前,投資者只可於香港及 內地市場均開放交易,且香港及內地市場 的銀行於相應的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工作日在對方市場進行交易。此安 排將確保兩地市場投資者及經紀可在相關結算日通過銀行收發相關款項。
以下圖表列舉了滬股╱深股北向交易假期安排:
內地 | 香港 | 北向交易是否開放? | ||
---|---|---|---|---|
第一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開放 | |
第二天 | 營業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款項交收日香港市場不開市 |
第三天 | 營業日 | 假日 | 不開放 | 香港市場不開市 |
第四天 | 假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內地市場不開市 |
若某一北向交易日為香港市場的半日市,北向交易將繼續開放至相關中華通市場 收市。
有關最新滬股通及深股通交易日誌詳情請查閱
港交易所網站
。
惡劣天氣情況安排
項目推出初期,惡劣天氣情況下的交易安排如下:
(a) 針對北向交易而言,
i 若上交所或深交所通知由於惡劣天氣相關市場的北向交易將暫停,聯交所將會通知香港市場及中華通交易所參與者;
ii 假如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及/黑色暴雨警告在香港市場開市前發出,北向交易將暫停服務。當該訊號停止,北向交易將按照現行香港做法恢復交易。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typhoons/tradingarrangement_c.htm
iii 假如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在香港市場開市後但在上海市場及深圳市場開市 前發出(9 時至9 時15 分之間),北向交易將暫停服務;及
iv 假如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在上海及深圳市場開市後才發出,交易將延續 15 分鐘,其間將接納買賣盤及取消訂單。15 分鐘後只接納取消訂單,直 至上交所或深交所市場收市。
(b) 與假期安排相同,我們將進一步考慮是否有其他可以作出的安排或改善措 施,並會適當要求市場配合。 (b) 針對港股交易通而言,上交所╱深交所在適當時間將作出公佈。 有關香港市場現有的颱風訊號及/暴雨安排詳情,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 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typhoons/Trading_Arrangements_During_Typhoon_and_Black_Rainstorm_c.htm
價格限制
1 上交所/深交所 目前實行的價格限制一般為不超過上日收市價的±10%
2 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滬股的價格限制為±5%。而內地證券市場在股票簡稱前以ST和*ST等作為風險警示標記。所有滬股通股票買賣指示的價格必須在價格限制範圍內,否則買賣指示會被上交所拒絕。價格限制的上下限在一天之內不會變動。
3 買入盤訂單價格下限為當前買入價低3% (如沒有當前買入價時,最新價格適用,如沒有,則前收盤價格適用)
交易限制
由於內地規定不允許沽空,投資者在出售股票前, 戶口須有足夠股份,否則上交所將拒絕有關賣盤。因此,投資者於發出沽出指示時,必須確保其交易戶口有足夠股份在交易日出售。
港股交易與滬深股通交易對比
港股 | 滬股通/深股通股票(北向交易) | |
---|---|---|
投資額度 | 沒有 | 每日額度 |
更改指示 | 接受更改指示 | 不接受更改指示 |
交易貨幣 | 港幣 | 人民幣 |
即日買賣 | 接受 | 不接受即日買賣,僅可於T+1日或之後賣出 |
交易費用 | 交易費、交易征費、印花稅 | 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交易印花稅 |
價格區間 | 不同的證券不同價位有不同區間,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頁 | 劃一為人民幣0.01元 |
每手單位 | 由上市公司自行設定 | 每手均為100股(必須以整手發出買入指示) |
碎股 | 碎股沽出指示只能透過收集碎股之碎股經紀以碎股市場價格成交﹔而成交價格一般較正股市場價格低 | 碎股沽出指示會與完整買賣單位指示將在同一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配對,並在同一價位競價。因此,買入指示最終成交有可能出現碎股 |
交收前隨時買賣 | 可以 | 不可以 |
交收週期 | 股票及款項會同日於T+2日進行交收 | 股票於T日交收, 款項於T+1日交收 |
漲跌幅度限制 | 沒有 | 每日10%(部分股为5%)的漲跌幅度限制 |